枣庄市纪委下发通知: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枣庄市纪委下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廉洁过节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要坚持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做好正确引导,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要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底线、明红线,懂规矩、守纪律。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作风、树新风。

通知强调,要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整治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督查考核等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和利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历、土特产等年货年礼;严禁领导干部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接收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坚决维护党员干部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坚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问责追究,强化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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